COVID-19防治及紓困預算
全面協助個人、企業、勞工、弱勢
特別預算
- 原有600億
- 第1次追加1500億
- 第2次追加2099.47億
- 第3次追加2594.99億
- 第4次追加1598.93億
本國銀行提供紓困振興貸款逾4.9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109年2月25日公布,同年4月21修正、110年5月31日再修正,將特別預算經費上限提高為總額8400億「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109年3月18日公布,同年5月13日、11月11日公布第1次、第2次追加預算;110年7月2日公布第3次追加預算、12月29日公布第4次追加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