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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主流化與性別平權

2021.08.19
性別主流化與性別平權
「性別主流化」一詞首度於1985年奈洛比舉行的聯合國第三次世界婦女大會提出。1995年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宣言及北京行動綱領中系統性的使用性別主流化做為政策研擬的工具與策略。我國在民國100年9月7日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當時為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通過「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並於民國100年12月2日奉行政院核定,作為未來性別平等政策指導方針,並由101年成立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主政,賡續規劃並督導政府各部會執行我國性別平等政策施政藍圖。
經濟部工業局主管我國工業發展任務,積極輔導廠商強化經營體質,為強化推廣性別主流化與性別平權意識、落實友善家庭措施,透過參考104年度「應用性別績效指標檢視標竿企業之選拔-以工業局為例」研究計畫所選出落實性平政策的標竿企業,瞭解其標竿企業於治理過程落實我國性別主流化政策之方式、企業辦理性平業務與管理措施的特質及建立友善家庭措施等,歸納性別主流化、性別平權、家庭暴力零容忍及性騷擾防治等內容,置入性別平等及廣宣品,以推廣性別平權精神。